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30条措施的通知》(温政发〔2022〕7号)、《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减租有关事项的通知》(温财资〔2022〕5号)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对承租我校名下土地房产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申请给予租金减免。
经摸底、告知、受理、审核等规范流程,现将审批通过的减免名单(第一批)和减免金额等信息汇报如下(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共5个工作日(2022年6月20日—2022年6月27日)
二、征求意见的方式和要求: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三、公示联系地址和电话:
联系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景观大道1号
联系人:沈燕 86682391
温州理工学院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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