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现将拟推荐申报的《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拟推荐申报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5日至5月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的上述拟推荐上报项目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或纪检监察室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经所在单位实验室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拟推荐上报项目清单见附件。
联系方式:纪检监察室 彭老师 0577-8668075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张老师 0577-86597938
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拟推荐申报名单.pdf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5月5日